霍邱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8-12 00:31:11 来源:Kaiyun官方正版下载-清洗管道

  万户。霍邱县既是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农产品资源丰富,粮食生产位居全省首位,多万吨,连续九年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称号。我县养殖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县年生猪饲养量

  我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规模:户用沼气1500户;沼气服务网点10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建设20个。根据省发改委皖发改投资[2015]537号文件,将户用沼气1500户调整为养殖小区沼气建设30个。我县项目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引导,乡镇主动要求,养殖小区业主积极性高的,养殖规模1000头以上,并有合法手续的,养殖户自愿申请,经过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等筛选,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经研究,确定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后,由具有 “安徽省农村能源环境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与养殖业主签订合同。进行施工建设。

  1.2制定依据根据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4]371号)、省发改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5]537号)和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六发改农经[2015]267号)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霍邱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保证建池质量,提高施工水平,节省建筑材料,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按计划、按质量、按标准、按步骤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按时验收。

  1.3项目建设规模及构成省下达及省调整下达我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规模是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50个、沼气服务网点10个。项目建设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采取集中供气,沼气发酵池建设体积为80-100m3的,统一采用“常规水压式型”池型,配备出料抽渣泵、自动进料。服务网点按“六个一”标准建设。

  1.4.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型经济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以农村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普及推广猪—沼—果(菜、粮、油、菌、渔等)生态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以使用清洁能源为切入点,改善养殖小区与农村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状况;广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积极引导养殖小区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1.4.2方案特点根据我县养殖小区和农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重点抓好“三个结合”,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养殖—沼—果”模式;结合农业生产,建设“养殖—沼—粮”模式;结合无公害蔬菜生产,建设“养殖—沼—菜”模式。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帮助养殖小区取得综合效益,使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5.1投资规模我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50个,沼气服务网点10个,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养殖小区沼气工程875万元,沼气服务网点75万元。

  1.5.2资金来源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总投资8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养殖小区自筹375万元;沼气服务网点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30万元。

  按照县农村能源工作总体安排,考虑今年我县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以及惠及面的要求,努力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实施。按照乡镇申报,养殖小区相对集中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将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向全县公示,养殖小区申报,乡镇汇总上报,县能源办根据申报情况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施工。

  3.1严格执行沼气池建设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根据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4]371号)、省发改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5]537号)和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六发改农经[2015]267号)文件精神及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细则》、《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规范》、《农村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以及我省制定下发的有关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3.2严格执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制度坚持两个必须,即沼气池建设必须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职业准入制度。县能源办将按照《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挑选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公司,为养殖小区建设沼气工程。

  3.3招投标方式物质招标采购,按照项目统一要求,沼气灶具、室外、室内管道及配件、沼气脱硫器与压力表及服务体系专用设备等,按省农委《关于做好2013年沼气国债项目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招标采购,县能源办公室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统一采购。按照县能源办安排的统一标准,进行具体施工。

  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建设期一年,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0个和乡村沼气服务网点10个,开工年份2014年,建成年份2015年。后调整的计划部份,建设期一年,开工年份2015年底,建成年份2016年底。2014年开展宣传发动,落实建设任务;2015年1月项目启动实施,2016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1-12月组织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做好项目的验收考评和总结工作,申请省市级验收和工作总结。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4]371号)、省发改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5]537号)和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六发改农经[2015]267号)文件精神。农村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农户集中供气,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指导养殖小区开展综合利用,取得综合效益。

  (1)建设内容;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以供气50户为基本建设单元,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向覆盖农户提供沼气。

  (2)建设标准: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预处理池、沼气供气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沼气发酵池、贮气水封池、前处理池、沼液贮存池、保温室、沼气管网等;设备主要包括泵、流体管网、电器控制、贮气罐、脱硫塔、沼气灶具、检测设备等。

  (1)建设内容:村级沼气服务网点,按照农业部“六个一”要求建设,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

  (2)建设标准:村级沼气服务网点,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每个网点为300-500沼气农户服务,负责本村沼气用户日常的维修养护,综合利用和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6.1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全县计划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规模为50个,集中供气1000户,投资875万元,每个养殖小区投资1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万元/个,养殖小区自筹7.5万元/个。养殖小区投资中包括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费用,费用支出5%左右。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沼气池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人员工资及项目管理等。

  6.2乡村网点全县计划新建和续建沼气服务网点规模10个,投资75万元,每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5万元/个,网点自筹投资3万元/个。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重点用于专用设备的购置及场所服务设施建设。

  7.1加强组织管理为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委、农委、财政、监察、审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项目建设领导组。项目实施在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委组织实施,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目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做到县、乡镇层层有人抓。县养殖小区与施工企业签订 “建设协议”,规范项目建设与管理程序,使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明确责任。

  7.2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及我省制定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务》的规定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用。项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安排专业会计人员负责,按照项目规定范围使用资金。项目物资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供货单位,建设资金必须在工程建成使用后,方可报帐。

  7.3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和我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从项目一开始,就认真抓好档案管理工作。省、市、县的各种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分门别类认真整理归档。养殖小区挂“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永久性标牌,集中供气农户档案要注明农户所在村、村民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人口等信息资料,以便检查、核查、验收和建后跟踪服务等。

  7.4加强技术服务霍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全县养殖小区后续的技术服务和建后管理工作,乡镇村沼气服务网点具体为辖区内沼气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三沼的综合利用。

  7.5加强技术培训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在项目建成后,对申请的养殖小区和集中供气农户进行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现场演示、发放科普材料等形式,宣传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使用、维护、安全和“三沼”的综合利用知识等技术培训,让养殖小区和沼气用户熟练掌握,维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的使用寿命和综合效益。同时向集中供气农户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挂图》。让养殖小区和供气农户懂得如何自我管理,如何发挥沼气工程的更大综合效益。

  7.6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农村沼气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项直接惠农的政策措施。县项目办及各项目乡镇要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会议、实地参观学习等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养殖小区发展沼气工程的积极性和热情,提高群众对集中供应沼气的认识,了解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坚持政府引导,养殖小区自愿的原则,充分考虑养殖小区资金投入能力,由养殖小区主动申请,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7.7加强检查督查县能源办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建前、建中、建后进行指导,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查施工质量,既要保证进度,又要确保质量,发现问题立刻解决,确保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7.8加强物质管理项目建设的所有物质,有专人负责管理,设立项目建设物质进出库帐目档案。对配备的设备、器具、材料等,设立明细帐,并由养殖小区签字认可。

  7.9严格竣工验收建立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施工企业向县能源办,提交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县能源办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建的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严格按照《农村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检验收取规范》标准和参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验收规范》,逐项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予验收,并责成施工公司限期整改补救,直到合格为止。对限期内整改再不合格的将收回项目投资,并按合同追究施工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