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士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2-18 03:08:28 来源:成功案例

  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04-05-950839)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东路118号,总占地面积1732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35.73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以不锈钢板、热轧板、油漆、粉末涂料等为原材料,经过机加工(切割、剪板等)、抛丸、喷漆、喷粉、烘干等工艺,生产垃圾箱、垃圾站、风机等产品,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套垃圾箱、100套垃圾站、2500套风机金属制品。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项目调漆、喷漆、喷漆后烘干、喷粉后固化、天然气燃烧流程产生的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热交换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再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有关要求,VOCs、二甲苯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汽车制造)最高允许排放限值,SO2、NOx排放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相关要求。

  喷粉流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有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规定要求,厂界北侧金水路、东侧泉州路沿线m范围内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规定要求。(

  加强固态废料的管理。钢材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普通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外综合处置,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喷漆产生的漆渣、喷粉流程产生的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